各方共同承担风险
正是基于对风险认识的逐步提高,目前部分地铁公司有意识将公众责任险引入到运营中,将其作为风险管理的手段之一。2010年9月,成都地铁一号线开通,平安产险四川分公司独家承保了该地铁公众责任险。保险责任包括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期限为两年,平安产险成立了专门的理赔服务中心,有针对性地制订、执行相应的保险服务方案。
但国内相对“风平浪静”的运营使得诸多地铁运营公司低估了公众责任险的价值。这些公司的公众责任险往往与其建设期的工程险一并投保,但当运营一段时间后,恶性事故几率很低,不少地铁公司就停止了投保公众责任险。
北京地铁四号线之所以坚持投保公众责任险,源于其运营商——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高度的风险意识。北京京港地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地铁”)成立于2006年,是国内城市轨道交通领域首个引入外资的合作经营企业。香港地铁持股49%,北京首创集团持股49%,北京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其运营和管理完全采用香港地铁模式。太保和人保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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