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官司牵出交通保险几多奥秘
如果不是两年半前在飞机上的受伤,汪陵奇现在应该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一个建筑工地上,专心帮助父亲打理生意。如果没有因为受伤引发的这场官司,汪陵奇也不知道自己购买的交通保险还有这么多的“奥秘”。
2008年4月22日晚9点,汪陵奇乘坐华夏航空的G52615次航班从重庆飞往贵阳出差,飞行途中使用洗手间时,遇到气流颠簸,不小心撞在了洗手间折叠门的角上,当场眼镜片破碎刺伤左眼,下飞机后到医院检查、治疗,最终左眼失明。
记者看到,汪陵奇2008年4月17日在贵阳机场购买了4份相同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每份保费25元,保额为45万元,保险期为15天。
汪陵奇认为自己是受到了意外伤害导致失明,保险公司则认为他涉嫌“骗保”。在事发后两年多的时间里,汪陵奇多次往返于成都和贵阳之间,经历了提起诉讼、一审败诉、继续上诉、依然败诉的过程。
汪陵奇说,现在,自己希望保险公司在全国规范内,规范交通保险的销售行为,让老百姓能明明白白地购买交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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