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月份开始,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执法检查活动。执法检查活动期间,全市交警部门将依法查验“交强险”标志,对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一律扣留,责令补办“交强险”,并处以保费两倍的处罚;对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使用其他车辆的保险标志的,依法予以收缴,并给予处罚。同时,交警部门还将严格车辆登记检验审查,对7月1日以后仍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一律不予上户、过户、年检。
一时间,“交强险”成为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关注的话题。就这么薄薄的一纸保单,缘何要动用交通民警进行执法检查?
在回答市民的这个疑问前,市交警支队一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新近发生在鼎城区的一起特大交通事故。
10月14日,桃源县陬市镇驾驶人陈华中驾驶湘J41488东风大货车从桃源县前往鼎城区,途经国道319线丁家港乡清凉村路段时,与丁家港乡牌楼村驾驶人罗南海驾驶的无牌三轮摩托车相遇。因三轮摩托车占道行驶,大货车严重超载且临危处置不当,造成两车相撞,三轮摩托车上1人当场死亡,5人经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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