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形成基本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的管理服务体系,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基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水平适度、持续稳定的社会保障网。
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推进制度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保险。(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整合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经办管理资源,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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