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2006年,我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559起,死亡689人,伤5685人,虽然较2005年分别下降21.16%、11.21%、14.37%,但是数字仍然让人触目惊心。交通事故发生后,怎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很多家庭困惑却又不得不面对的事情,很多人打官司累得精疲力竭,但结局却让人无法满意,那么,怎样才能打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官司呢?
两车相撞 四个家庭遭遇不幸
2006年1月12日,阎某、申某、申某某乘坐陈某驾驶的小轿车与刘某驾驶大货车在莱西相撞,造成陈某、阎某、申某、申某某死亡,四个家庭同时遭遇不幸。经查,阎某、申某、申某某三人户口性质属农业人口,但都已在莱州市市区居住七年以上;小轿车是陈某购买的,登记车主为莱州某汽车出租公司,实际车主为陈某,事故发生时,小轿车尚未办理出租车营运手续;大货车属莱州某储运公司所有。交警认定刘某与陈某对事故负同等责任,阎某、申某、申某某对事故不承担责任。
事故发生后,阎某、申某、申某某的亲属对大货车司机刘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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