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桌话题
目前,一个人或一个家庭拥有两辆车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也许自家车相撞的几率并不大,但这个几率还是存在的。
对于这部分车主来说,难道自家车撞了自家车只能自认倒霉?对于这部分人群来说,又应该如何上车险呢?
话题由来
刘先生名下有两辆面包车,分别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上了保险。
前不久,刘先生和另一名司机分别驾驶这两辆车回京,途中突遇一条大狗窜上路面,在前面的刘先生急刹车,后面的那辆面包车躲闪不及,导致追尾。
当时,刘先生拨打电话报警,随后办理了快速处理协议书,协议书中表明,后车负全责,前车无责任。
日前,刘先生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遇到了难题。第一次去保险公司时刘先生被告知,因两辆车的车主是同一人,保险公司对这种情况不予理赔。第二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公司规定,可以通过后车的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前车,而后车所上的商业险则无法赔付。
保险公司这样做的理由是:该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方面的第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