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 赔付循修复原则
“能修的就修,保险公司一直遵循这样的原则,否则我们的经营成本就太高了。”一家车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告诉记者。同时,保险行业协会财产险业务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保险学原理,保险赔偿遵循的是受损标的恢复原样或使用功能恢复为原则。
但这一修复原则,显然会损害车主的切身利益。一个可以理解的原因是,保险公司为控制经营成本,对于一些可修可换的部件,肯定要求维修。经过维修虽然暂时恢复了使用功能,但是其安全性却有可能大打折扣。
还有一些人士认为,事故车辆的受损部件是该修还是该换,当前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在这一过程中,保险公司既是与车主利益相对立的一方,同时又是“裁判员”,于情于理都说不通。要真正改变这一现状,就要彻底改革目前的车险理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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