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在公路上行驶,竟被路边正在施工的广告牌砸坏。
在赔偿车主损失后,保险公司将广告牌的施工者告上了法庭。
近日,怀柔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某广告公司支付保险公司先予赔付的保险金7.3万余元。
2008年12月,某广告公司承揽了路边广告牌的施工安装工程。可是,在施工过程中,因风力太大而且预防措施不足,致使正在加固的广告牌被大风刮倒,将公路上正常行驶的汽车砸坏。
在先行赔付车主损失后,保险公司将广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怀柔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牌安装的施工者,在进行安装施工时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导致在安装过程中广告牌被风刮倒,致使汽车被广告牌砸坏,广告公司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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