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天津市2009年第一次产险总经理高峰会议上,在津经营车险业务的18家产险公司的总经理签订了《天津市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该公约的签订旨在维护天津市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规范机动车辆保险经营行为,保护保险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由于保险市场的不正当竞争,车险业务效益一直不好,虽经几番治理,违规炒作市场的现象总是出现反复,严重影响了该业务的健康发展。随着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追求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各产险公司的共同目标,各保险公司的车险经营逐渐趋于理性,依法办事,规范经营,实行行业自律已经成为产险公司的一致呼声。为了保持这来之不易的大好局面,参加会议的各产险公司总经理经过讨论一致同意签订《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并当场签字,该公约从2009年3月30日起正式生效。
公约要求签约公司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最大诚信原则为广大客户服务,实行公平竞争。公约要求各签约公司的交强险与商业车险手续费要分账管理,凭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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