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保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已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方可投保本附加险。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发生车辆损失险第一条所列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保险车辆需进厂修理,造成保险车辆停驶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规定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车辆损失险第一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料者)。]
责任免除
保险人对下列停驶损失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被罚没、扣押、查封期间的损失;
(二)因车辆修理质量不合要求,造成返修期间的损失;
(三)其它附加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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