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质量,提高诚信、便捷、文明理赔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重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当前推行《标准》的重要意义,将此作为提升保险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形象的重要工作举措。各保险公司总经理室要指定专人抓好该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
二、各保险公司在《标准》实施前,要加强和总公司的沟通协调,对照《标准》内容健全理赔制度,完善理赔流程,改造业务系统,建立不低于《标准》的服务标准或承诺,同时做好推进宣导工作,确保《标准》于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三、各保险公司要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充足配置理赔资源等措施,提升服务水平,并力争在理赔程序改进,理赔流程优化上成为行业先进。
四、行业协会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根据《标准》内容,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完善行业服务承诺、理赔自律惩戒等制度,督促保险公司达到《标准》要求。
有车一族遭遇...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