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的互碰物损交通事故快速赔偿处理办法规定,凡双方的纯物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直接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无需报警。具体步骤为:先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无异议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后按要求填写交通事故记录书。
当然,实施此“办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事故车辆第一时间自行撤离事故现场;相关的车辆均是本市投保机动车;没有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未年检等违法行为。
为确保事故当事人获得便捷的理赔服务,今年1月1日起,上海在原试行办法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实施“互碰自赔自”的理赔方式。事故中,同等过错的由各自保险公司负责车辆损失的赔偿;一方过错的由全责方的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损失赔偿。同时,凡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发生的互碰物损均在2000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保险公司根据公安机关的事故确认证明予以赔偿。
一位保险公司车险理赔部负责人表示,一般来说,根据快速撤离赔偿办法的理赔案件,最多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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