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你保单,再缓交保费”,这种赊账式的保费缴纳方式从下月起将成为历史。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昨日宣布,从2009年3月1日起,江苏省23家经营机动车辆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统一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制度规定凡购买机动车辆保险的客户只有缴纳了全部车险保费后才能拿到正式保单,保险合同才正式成立。
所谓“见费出单”,即投保人在一次性全额交纳保费(包括商业险和交强险)及车船税后,保险公司方可出具有效保险单证和发票。通俗地讲,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单”。“见费出单”制度具有投保渠道更直接、缴费方式更透明、保险消费更安心、理赔服务更周全的特点。更重要的一点是,消费者的权益看得见,保险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强化,“见费出单”能使被保险人的权益和后续服务得到切实保障。
“实施‘见费出单’制度,最直接的效应就是避免出现‘保费截留’的现象,都邦财险江苏分公司相关人士表示,这项举措不仅可以使保险公司顺利收到全额保费,提高服务质量,减少保险合同纠纷,同时可有效解决目前市场存在的“虚挂应收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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