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疆保监局印发《关于在全疆实施机动车保险见费出单制度的通知》以来,新疆人保财险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准备,在系统改造和对接成功后,成功达到了见费出单要求的不见费不出单,以及查询、时间逻辑、打印、注销等系统自动控制条件,按时间计划顺利通过新疆保监局现场验收,于200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见费出单工作,系统运行正常。
新疆人保财险要求各地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小组,确保实施见费出单制度;二是积极与总公司、保监局、税务部门沟通,取得支持;三是加强与银行合作,确保系统设备运转正常;四是积极进行宣传和扩大影响,做好客户解释工作,为制度实施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五是积极与各中介代理机构联系,修订合作协议或签署见费出单补充协议;六是严格进行出单点的清理和规范,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消撤点;七是加强管理和风险控制,切实规范见费出单和无现金收付工作,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八是加强督导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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