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时效制度限定服务时限
在车险理赔服务方面,经营车险业务的公司承诺设立并向社会公布理赔报案的咨询电话,实施365天24小时接受报案和咨询服务。承保公司对初步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案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经济特区范围内的车险事故,承保公司理赔查勘人员应在60分钟内,经济特区外龙岗、宝安两区的车险事故,承保公司理赔查勘人员应在9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查勘。
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诺实行理赔时效制度,在事故明确、责任清楚、资料完整,并且保险双方当事人对损失金额共同确认无异议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对确属保险责任,但赔偿数额暂时难以确定的索赔案件,承保公司自收到客户的索赔申请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60日内,根据现有证明和资料,按照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待最终确定赔偿数额后,支付相应差额。
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承诺对保险车辆在深圳辖区内(高速公路除外)全年24小时提供免费救助服务,具体救助项目以各保险公司公布的为准。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员伤害急需医疗抢救的,由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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