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1999年8月8日购买一辆汽车,购买价格24万元,同月16日,张军向X保险公司购买了保险金额24万元的机动车辆保险和责任限额5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为1年,并于当日交清了保险费。
2000年2月8日,张军将该汽车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刘某,张军并没有经X保险公司办理批单手续,也没有告知该保险公司。
2000年3月18日,具有合格驾驶证的车主刘某合法驾驶,不料发生车祸,车辆全损,但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问:
问:若张军向X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解: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一是被保险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车辆转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手续,保险合同失效;二是被保险人张军对该车辆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自车辆转让时起无效。
问:若刘某向X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解: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刘某同x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关系,不是被保险人。
很多车险理赔时遇到的问题其实是在投保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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