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购买交强险,原本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的刘先生,却要承担事故造成的全部费用2万多元。就此,佛山中院法官昨日发出提醒,呼吁广大车主依法购买交强险。
不解:
事故只判承担三成责任却赔偿全部费用
据了解,去年12月11日,刘先生驾驶的摩托车与王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在南海某地相撞,造成王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随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侧胫骨粉碎骨折,住院至同年12月20日出院。王某为此损失医疗费等各种费用合计21135.14元。
去年12月24日,南海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承担主要责任,刘先生承担次要责任。但由于双方因对费用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王某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双方同意负事故主要责任的王某和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刘先生分别承担王某损失的70%和30%。刘先生私下计算了一下,以为自己承担6340.54元,但拿到判决书后却发现,法院判令他承担全部的21135.14元。这让刘先生很疑惑:自己承担的不是30%吗?
这时,刘先生碰到了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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