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既可造成对本车辆之外的第不方的侵害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会造成本车以及本车上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害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对车辆之外的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可由第三者责任险加以保障,车辆本身可山车辆损失险加以保障。而车上的人员和货物财产的损害赔偿是基本险无法保障的除外责任。因此,保险公司特别设计了车上责任险。
车上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指被保险人及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_I二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护费川,保险人在保险单所载明的该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作为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驾驶车辆的驾驶员、乘车的乘客,装载的货物。车上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还包括发生事故当时该车上
车上责任险的赔偿限额分为车_L人员和车上货物两个部分。
(1)车上人员的赔偿限额是按座位投保的,投保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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