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车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因此造成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责任免除
  由于以下原因引起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被损坏;
  (二)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三)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肇事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被保险人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导致保险车辆被有关机关罚没、扣押、查封;
  (五)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
  (六)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七)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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