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一种纯粹的物理现象,一定会遵循以牛顿三大定律为首的物理定律而产生和发展,因此,只要正确地记录碰撞的结果,就能够完全正确地反推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这说明,交通事故鉴定具有高的实证性。 在我国,一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鉴定,并出具正式文件。科学鉴定的目的主要是向事故处理人员、理赔或法官及律师科学解释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为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和诉讼提供科学的依据。 交通事故的形态 交通事故基本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和失火七种形态。但绝大部分的车辆交通事故都是碰撞事故。 把碰撞事故分为四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是碰撞发生前事故车辆的运动状态以及操纵车辆的驾驶人的动作。在这一阶段,往往由于驾驶人的错觉、判断错误、反应迟钝,或者车辆及道路环境的异常等原因而引起碰撞事故。 I.车辆碰撞事故的种类 机动车辆之间发生的碰撞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后的碰撞结果,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迎头侧面碰撞、斜碰撞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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