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机动车主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日前,省政府确定,山东在国家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办法》将于明年起施行。最受人们关注的乘用车税额按排气量分为七档征收(见右表),其中4.0升以上排气量的乘用车年缴税额将达到450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缴税额则为420元。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新办法不再按车船是否登记来确定是否具有纳税义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车船税。车船税法中,对乘用车的税负,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为了体现车船税调节功能,新办法将船舶中的游艇单列出来,明确按长度征税,并将税额幅度确定为每米600元至2000元。
新办法规定,省内的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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