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了《2011年度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档次升降方案》,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方案》,如果2009年没有理赔记录、2010年发生1-2次保险理赔的车辆,明年续保时,费率不升不降。
北京从2009年起建立了车险信息平台。若按照原方案,车主在2011年续保商业车险时,由于上年(2010)有过1-2次的出险理赔记录,费率将会上升至1倍和1.1倍。而新方案规定,凡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都在北京投保商业车险的机动车,2009年未理赔记录,2010年理赔1-2次,且赔款金额小于当年所缴保费时,在2011年续保时,“无赔款优待及上年赔款记录”仍执行2010年度的系数,即“不升不降”。其余情况,仍按《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执行。
例如,某车2009年商业车险无理赔记录;2010年投保时无赔款优待系数为0.85,与其他系数累乘后总浮动系数为0.6885,缴纳保费3600元;在2010年出险1次,赔款2100元。按原方案,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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