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我购买交强险和10万元限额的商业三者险后,不幸遭遇车祸致使某行人伤残,根据规定我必须承担事故全责,共需要赔偿受害方3.8万元,赔偿金额包括伤残费用2万元,医疗费用1.2万元,财产损失6000元。
按照调整后的交强险的理赔项目计算,保险公司应赔偿受害人3.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费用2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费用2000元;然后按照商业三者险与车损险的理赔条款计算,剩余的6000元理赔款包括医疗费用2000元,财产损失4000元,但由于我承担事故全责,保险公司通常会扣除20%免赔率,这时我只能得到4800元商业三者险的理赔款,所以我总共能得到3.68万元理赔款。
如果我在这起事故中无责,交强险死亡伤残和医疗费用均为限额的10%:保险公司将赔偿受害人1.21万元,其中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000元,财产损失100元。但商业三者险的理赔宗旨却是无责不赔。
我开车在市区道路上和行人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我负全部责任,我驾驶的车辆购买了交强险。请问,交强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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