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只试 点了“双挂钩”的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费率市场化,但业内仍将其视为费率市场化的前期探索。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保监局已向保监会提出申请,建议在全国车险改革的统一框架下,继续给予深圳“差异化政策”。例如在深圳放宽保险公司自主开发产品和自主定价的资格条件,允许新公司、中小公司参与,对深圳专用产品审批给予特别政策,允许在深圳推出具有突破性的产品。
改革“三位一体”
为避免重蹈第一次改革以恶性价格战失败告终的覆辙,深圳试点前花费三年时间进行准备,实行“浮动费率+信息平台支持+严厉监管保障”三位一体的改革。
费率浮动系数是深圳车险改革的核心。
2010年11月,深圳保险行业制定新的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导入费率浮动因子,即费率与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挂购,设定不同的系数,相乘得出综合折扣系数,费率浮动最低可达五折。并在全国首次使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将费率水平与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挂钩,幅度为10%至50%。
依据浮动方案,个人车辆连续3年及以上没发生赔款,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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