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改革“三位一体”
深圳目前只试 点了“双挂钩”的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费率市场化,但业内仍将其视为费率市场化的前期探索。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保监局已向保监会提出申请,建议在全国车险改革的统一框架下,继续给予深圳“差异化政策”。例如在深圳放宽保险公司自主开发产品和自主定价的资格条件,允许新公司、中小公司参与,对深圳专用产品审批给予特别政策,允许在深圳推出具有突破性的产品。
改革“三位一体”
为避免重蹈第一次改革以恶性价格战失败告终的覆辙,深圳试点前花费三年时间进行准备,实行“浮动费率+信息平台支持+严厉监管保障”三位一体的改革。
费率浮动系数是深圳车险改革的核心。
2010年11月,深圳保险行业制定新的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导入费率浮动因子,即费率与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挂购,设定不同的系数,相乘得出综合折扣系数,费率浮动最低可达五折。并在全国首次使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将费率水平与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挂钩,幅度为10%至50%。
依据浮动方案,个人车辆连续3年及以上没发生赔款,费率下浮至基本费率50%;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上浮300%;车辆上年发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交通违法,每项每次上浮30%。
新的、统一的浮动费率标准使保费与风险挂钩更加紧密和公平,同时遏制了保险公司各自为政,滥用费率系数恶性竞争。
集中管控的信息平台是费率浮动基础,也可积累深圳专用产品定价所需经验数据。2010年4月起,深圳仅用1个月就完成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上线,5个月后商业车险信息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解决了历史数据校验与导入、与交管部门数据交换对接等技术难题,创下全国最快完成车险信息平台施工和运行的“深圳速度”。
虽然交强险信息平台上线只花了一个月,深圳保监局却为此准备了3年。2008年深圳保监局就设想“重启”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并得到深圳市政府支持。
据接近此次改革核心人士透露,2009年9月,深圳市政府向保监会发函恳请支持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2010年3月,时任保监会主席的吴定富即亲赴深圳,与时任深圳市市长王荣签署合作备忘录。
4月,刚收官保险会计改革的保监会财计部监管处处长赵宇龙,调任深圳保监局任局长助理,主持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6月,保监会下发通知正式授权深圳保监局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半年后,车险费率改革深圳试点正式启动。
2013年4月20日
保障车主利益 新车险条款有望7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