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超过规定的年检换证日期6天后,卢先生驾驶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尽管事后办理了年检手续,但保险公司仍以“事故发生时驾照过期”为由拒绝赔偿。不甘心就此忍气吞声的卢先生于是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怀柔法院。 遭遇车祸 保险拒赔 “我这就是典型的心存侥幸,才把挺简单一事儿给弄复杂了。”在怀柔法院的法庭外等待开庭的卢先生十分后悔。2010年9月,卢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名下的松花江牌客车投保了商业险和交强险,其中,商业险内又包括机动车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份保险的期限均为一年,即从2010年9月8日零时至2011年9月7日24时。 2011年6月8日早上8点左右,卢先生外出办事时,驾驶着这辆“松花江”和前车发生了追尾事故,经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交通支队认定为卢某全责。对方车辆和自己的“松花江”两辆车的修车费共计10677元,全部是卢先生垫付的。而当卢先生拿着修车费用的单据找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时,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交强险2000元。 事故发生后的第3天,卢先生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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