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在年底为企业员工投保团险,目的不在保障,而在于年底投保来年退保,实现避税,甚至中饱私囊。
风险指数:★★★★
案例分析:李小姐是上海一家外资IT企业的财务主管,该公司今年业绩骄人。为了奖励公司员工的工作业绩,今年元旦前,李小姐和公司领导来到保险公司,希望购买保险作为年终福利发给员工。李小姐的领导准备花50万,给员工购买团险,他告诉记者,如果发年终奖,这笔资金已经超过的企业福利范围,就可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购买团体保险给这家IT企业和受益员工都带来了意外收获。保险公司团险部销售人员孙先生告诉李小姐,可以购买该公司团体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分红型),缴纳的保费为4708元。若一年后选择退保,该企业最后可拿到4329.2元。退保金相对缴纳保费缩水378.8元(4708-4329.2)。但是,如果这4708元用于发年终奖金,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将会扣税941.6元。
也就是说,李小姐所在公司每为一名员工购买这款保险,就能节省562.8元(94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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