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目前我国机动车保有量数量较多,而且这个数量还在不断增加, 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与汽车保险的话题也逐渐增多。 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栏目针对汽车保险进行了两次报道,内容涉及保险公司车险合同中“按责任赔付”、“无责不赔”、旧车按照新车的标准缴纳保费等问题。 汽车保险是汽车开支的重要内容,但是,在我们目前所了解的情况中,给汽车投了保也未必就能省心。 投保按新车理赔按旧车 车主周先生2001年花14万元买了一辆新车并连续9年进行了投保。从2001年开始直到2009年,8年时间,周先生的车每年的保险费都是按新车购置价14万元全额计价缴付,但是,在一起车损事故后,周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业务员却告知,损失部分要按折旧来计算赔款,所以,保险公司赔付的钱款和实际修理费相差了近1.6万元。 投保按新车,理赔却是按照旧车的保险进行,明显不合理,于是车主起诉到了人民法院。法院判决周先生败诉。判决书中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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