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过接触到的两个案例,采访了保险业的相关人士,得到的答复是:买车险应根据自身承受能力和车辆情况而定,而且车险分类比较细。
案例①
“全险”不等于全赔
17日上午8时,家住渝北两路某小区的刘小姐准备出门办事,当走到小区外的停车场时,她发现自己的爱车雷诺科雷傲被砸烂了一块后窗玻璃,“当时车内已被翻得乱七八糟,但没少啥东西。”
刘小姐住的是一个老小区,由于车库停车位有限,因此大部分业主都将车停在小区外的划线停车位上。“这里没有摄像头,也没有人收费。”刘小姐说,由于她的车险是买的“全险”,所以拨打了相关保险公司的电话,希望能够赔偿,不料却被告知,她的车辆是遭恶意损坏,保险公司不负责,而且由于没有投保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公司也不单独针对后窗玻璃进行赔偿。记者随后了解到,刘小姐实际上只购买了主险车损险和交强险。
一家保险公司的车险销售人员廖先生告诉记者:“首先刘小姐误以为主险车损险等同于‘全险’;其次,即使购买了全险也不等于全赔。”
廖先生说,车辆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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