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由于理赔管理薄弱等原因,保险公司形成长期未决积压案件,大量赔款不能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造成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不但形成较大经营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保险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为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切实提升行业信誉,河北保监局2010年5月下发《关于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定期清理积压赔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积压赔案进行定期清理。此项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强化组织、加强指导、严格管控、建立制度,实现积案清理人员、措施、进度、效果四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周密部署,多措并举, 以四强化促进四到位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确保人员到位。各公司将积压赔案清理工作作为化解理赔纠纷、改善理赔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1人为本公司全省系统内积压赔案清理工作的负责人,对积压赔案清理工作负全责;同时,明确积压赔案清理责任部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案案有人负责,件件有处理结果。 (二)综合施策,强化指导,确保措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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