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监局积案清理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由于理赔管理薄弱等原因,保险公司形成长期未决积压案件,大量赔款不能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造成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不但形成较大经营风险,而且严重影响保险行业在社会公众中的形象。为保护广大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切实提升行业信誉,河北保监局2010年5月下发《关于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定期清理积压赔案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积压赔案进行定期清理。此项制度实施以来,通过强化组织、加强指导、严格管控、建立制度,实现积案清理人员、措施、进度、效果四到位,取得了明显成效。
周密部署,多措并举,
以四强化促进四到位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确保人员到位。各公司将积压赔案清理工作作为化解理赔纠纷、改善理赔服务、提高消费者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中明确1人为本公司全省系统内积压赔案清理工作的负责人,对积压赔案清理工作负全责;同时,明确积压赔案清理责任部门,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案案有人负责,件件有处理结果。
(二)综合施策,强化指导,确保措施到位。各公司从维护被保险人利益角度出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对积压赔案逐一进行研究,针对案件特点,查明具体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到定价准确、客户满意,使积压赔案大幅减少。对于系统内因为重复立案等原因形成的垃圾数据,及时进行清理,提高数据的真实性。
(三)加强调度,强化管控,确保进度到位。各公司建立定期清理积压赔案工作机制,每年第一季度对上一年度末的积压赔案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并向河北保监局上报清理情况。河北保监局根据上报情况,对清理积压赔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积压时间超过半年的赔案情况、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效果、尚未清理的积压赔案原因、调解诉讼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方面内容及时进行督导检查。
(四)深查细究,强化制度,确保效果到位。公司通过积案清理工作,积极查找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完善内控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理赔时效、质量的管控,切实提升理赔服务水平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减少积压赔案的发生。
积极推动,狠抓落实,
清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处理了一批历史积案。积案清理通知下发后,河北省各财产险分公司积极反应,认真开展相关工作,3个月时间,对2009年末的积压赔案共清理52316件,赔付金额54091万元;件数结案率由一季度的48.82%提高为67.93%,提升19.11个百分点;涉及车险、农业险、责任险、企财险、家财险等多个险种。
(二)取得了良好社会影响。各公司普遍增强了诚信经营意识和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提高了服务的整体水平。积案清理工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评价。保险消费者对保险公司恶意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等行为的投诉明显下降,车险理赔服务信访投诉大多能够通过保险公司自行解决。
(三)促进了保险理赔服务创新。各公司针对理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造成案件积压的原因,采取多种措施,进一步完善理赔流程,加强理赔时效、理赔质量方面的管控,努力减少新积压案件。如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对疑难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对通赔外代案件每月组织专项清理。太保财险河北分公司下半年继续在全辖进行未决案件集中清理。平安财险河北分公司进一步加强理赔人员服务技能培训,提高查勘定损技能。天安保险河北分公司建立健全理赔处理考评机制,加强未决赔案的日常管理。大地财险河北分公司对涉诉案件加强诉前管理和庭前调解工作,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中华联合河北分公司采取定期通报清理进度等办法,做到制度化和长期化。天平保险河北分公司充分发挥合作公估公司、代理公司的网络资源作用,加快结案进度。
继续深化清理工作,
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一)狠抓新积压案件不放松,实现清理工作常态化。在下一步集中清理积案工作中,坚持既要治标,下大力气解决历史积案,更要治本,努力防止产生新的积案,坚决防止新发生案件变成新的积案,努力实现积案清理工作良性循环。
(二)扩大清理成果,继续探索创新机制。继续在落实上、创新上下更大工夫,回顾、总结清理活动开展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积案清理工作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全面提高清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从制度上遏制积案产生。
(三)纳入分类监管,实施重点管控。将清理情况纳入分类监管体系,实施分类监管措施,落实奖惩机制。对积案清理较好机构或理赔服务水平提高较快机构给予分类评价加分;对服务较差机构采取风险提示、重点关注和限制新机构审批等监管措施。
(四)结果公开,推进清理工作透明化。对积案清理结果在行业内进行通报,逐步向社会公开,通过行业和社会监督,督促公司开展好积案清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