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电子商务的日渐崛起,相关的监管也提上日程。近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设置了门槛,且要求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近年来,网络保险成为国内保险公司销售新渠道之一,一批大中小保险公司都纷纷通过各自的官方网站或与第三方网站合作,涉足网络销售领域。去年,中国平安(601318,股吧)率先登陆淘宝官方旗舰店,设置车险在线投保专区。目前,国内网络保险销售平台主要有三种:一种是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一种是淘宝网等第三方购物网站的保险专区,第三种则是新浪网等门户网站。《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具有满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且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保险专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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