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提问:市民王先生询问今年年初曾将自己的私家车借给朋友的搬家公司使用,在为客户搬家时发生事故。王先生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但保险公司以王先生的车辆是以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承保的,事故发生时正处在营业状态为由拒绝赔偿,保险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专家解答:保险公司的条款里都会有一条:非营业车辆如从事营业性运输,发生事故者,本公司不负责赔偿。因为保险费率的制定,是根据风险的大小而定的,非营运车辆风险水平通常比营运车辆风险低,对应的保险费率也低,从而保费也较营运性车辆低得多。当非营业车辆进行营业活动时,车主有违反保险诚信原则,为节省保费而虚报使用性质的嫌疑,所以使用非营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承保的车辆用于营业,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是不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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