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深圳保监局获悉,经保险监管部门同意,深圳保险行业将于2011年10月15日起启用浮动方案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根据方案,与车辆保费挂钩的交通违法行为有七项,对于有逆行倒退行驶、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三次及以上,或者每发生一次饮酒后驾驶的车辆,费率将上浮10%;对于有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费率将上浮30%;多种违法记录并存的,上浮因子将累加,但总的上浮幅度以50%为限。
在启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D)后首次投保的,根据被保险车辆自2011年10月15日零时起至投保日零时止的交通违法记录进行费率浮动,不追溯以往交通违法记录;在后续保险年度,将追溯投保日前365天的交通违法记录。
深圳市民可登录深圳保监局(www.circ.gov.cn)和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www.szia.org.cn)网站,查询有关公告,也可以通过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网站上的公众理赔及交通违法记录系统查看自有车辆的保险理赔及交通违法记录情况。
商业车险保费计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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