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交强险的“入不敷出”,业内普遍认同的直接原因就是收入的保费不足以抵付日益增长的赔付率。
记者对比了近几年交强险的年度经营数据,发现由于人伤赔付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配件价格、修理工时费用等逐年提高,交强险案均赔款已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提高至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赔付率也从2008年的68.6%上升到2009年的78.0%,后又上升到2010年的82.3%。
中保协交强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指出:“由于赔付上升幅度高于费用下降幅度,导致综合成本上升4.2个百分点,去年行业综合成本率达112.9%。综合成本率高于100%就意味着承保亏损。”
一边是赔偿水平的逐年提高,一边却是交强险的单均保费下降。
“实施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办法以来,经营交强险更加不赚钱,各家公司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一大型财险公司四川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2008年保监会下调交强险的基准费率后,一般家用汽车的交强险保费由每年1050元降为950元,交强险总保险责任限额从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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