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家公司的一辆商务车在爆胎事故之后理赔的过程中,车主认为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太大,因而与保险公司产生了分歧。那么,到底是保险公司定损确实是太低了,还是车主认为的实际损失太高了呢?央视《每周质量报告》7月24日播出《车险理赔内幕》,以下为节目实录: 【正文】 2009年,南京某公司一台商务车在高速公路上爆胎,导致了事故,因为这辆车在安邦保险公司投了保险限额为48万元的车损险,所以车主当即报险,保险公司受理后为这辆车进行了定损,金额为5820元。 【同期】车主律师 张洪 但是我这个当事人就感觉这个定损金额跟他的实际损失相差非常大,后来可能是交警大队,他们把这个事情跟交警大队反映一下,交警大队可能叫他们就到当地的物价局重新做了一个定损。 【正文】 同一起事故,安邦保险公司定损5820元,镇江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为损失30500元,两者中间差了5.2倍还多。 【同期】车主律师 张洪 根本的原因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它作为理赔义务人,它又充当了这个鉴定人,比如说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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