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买车险时按新车价格算保额,而理赔时却要减去折旧价再行赔付,这种“高保低赔“的车险条款让保险公司两头占便宜,却让车主吃了哑巴亏”。对此,权威人士称,并非所有车主都面临“高保低赔”,只有1%左右的车辆全损案件的车主会遭遇此类问题。
目前,车险领域争议频出,对此保监会正展开一场针对车险市场痼疾顽症的“大检查”,对商业车险的产品、理赔流程等做出一系列改革,以维护投保人利益。
车辆全损遭遇“高保低赔”
据报道,北京车主高先生2003年买了一辆轿车,2010年他的车损险保险金额被定为19万多元。但是投保后他发现,根据合同,如果发生全车损失,计算赔偿不得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而实际价值是按新车价格每月折旧0.6%计算的,即10万元。
对此,业内人士称,这种“高保低赔”现象只有当车辆出现全损时才会出现,而车辆全损的案件在车险理赔案件中不超过1%。对绝大多数车主来说,车损险理赔的都是部分损伤,而车辆部分损伤时换的都是新零件,保险实际上是在为“以旧换新”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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