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2万多元买了2年的第三者责任险,由于汽车未进行年检,平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双方为此闹上法庭,昨日,苏州沧浪法院判决驳回了运输公司的诉讼请求。 2003年10月14日晚上9点许,苏州工业园区国盛运输有限公司的员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在火炬路口,由于横拉杆断裂,车辆越过中心双实线驶入了对方的车道,与对面驶来的普通货车相撞,导致2人死亡6人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的鉴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横拉杆断裂处是采取焊接的。因此,公司承担全部责任,双方在今年1月4日达成了赔偿协议,公司赔偿8人总计65万元。 而公司在2002年4月曾经花了2万多元向保险公司购买过两年5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出事故的时间还在保险期内。公司就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可从保险公司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能赔偿,因为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没有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这下公司傻眼了,65万元的赔偿对运输公司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当初交了2万多元的保险费就是以防司机开车出事后好有个保障。可如今花了钱却得不到赔偿自然有些...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