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本不存在所谓“全险”,它只是业务员为了吸引客户而“发明”的一个似是而非的概念。人们通常所说的“全险”,实际上也只包括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几个险种。 即便是投保了上述主险、附加险,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车主依然得自己买单。一位从事保险行业十年之久的资深人士为车主揭示了“保险公司对你说不”的十五种状况。 1.酒后驾车、无照驾驶,行驶证、驾照没年检的不赔 以上这些情形中,司机并不具备上路行驶的资格,严重违反交通法。此外,驾驶员与准驾车型不符、实习期上高速等情形,保险公司也会拒绝赔付。 2.地震不赔 遵循了大部分财产保险都不保地震责任的惯例,在覆盖了大多数自然灾害之后,车险条款中也剔除了地震。 一直以来,保险公司对地震险业务向来小心翼翼。由于缺少数据和经验,保险监管部门也不鼓励保险公司承保。 3.精神损失不赔 保险公司缺乏针对精神伤害的定损标准。大部分保险条款会有类似的规定,“因保险事故引起的任何有关精神赔偿视为责任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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