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简称《办法》)即将实施。昨日,北京市交管部门解释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就外地驾驶员、外地车辆如何处理,多车相撞后司机如何填写快速处理单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外埠投保交强险的车辆先挪车后报警 按照《办法》规定,对在外埠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标划现场然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外埠司机驾驶的车辆如果在北京投保交强险,并符合《办法》规定情形的,应按照《办法》的规定撤离事故现场自行协商解决,并直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多人多车发生事故可按多起事故处理 多人多车发生事故应根据事故的不同情形,分别确认各方的责任,参照两方的事故填写协议书,可以多填写几份协议书,并共同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例如,三车追尾事故。第一种情况是最后一辆车撞第二辆车后,第二辆车又撞第一辆车,那么最后一辆车应负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是第二辆车撞第一辆车后,第三辆车又撞第二辆车,这种情况应按两起事故分别处理,即第二辆...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