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车路上,状况千百样,有时即使你应急迅速,避免了与他车的“亲密接触”,然而左闪右躲之下,也会致使车辆不可避免地受到损伤。事故由他负全责,虽未碰撞,但仍然造成了对方的损失,理当赔偿,谁料保险公司却以两车未发生相撞为由,拒绝赔偿。于是问题来了:这样的拒赔合理嘛? 车险案例 会员吴先生的这桩事故确实有其特殊之处。那是一个大雨滂沱的晚上,吴先生开着自己的小车行驶在浦东一条只有两车道的小路上。由于前车速度较慢,吴先生准备借道超车,因前方是卡车阻挡视线,又加上雨天视线更不佳,正当吴先生驶入对面车道时,说时迟那时快,蓦然发现对面有一辆轿车迎头驶来。此时,避让对于吴先生而言已然是桩不可完成的任务了,反倒对方驾驶员赵先生,为了避免两车相撞,选择向右侧避让。结果吴先生的车辆丝毫无伤,而对方赵先生的轿车却撞上了路边大树,不用说,车辆自是遭到了较严重的损坏。 不久警方到达现场,经过勘查作出事故认定:吴先生借道超车,对这起事故应负全部责任,需赔付赵先生的车辆损失1万余元。吴先生自然是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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