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市民梁先生在广西发生交通事故,张先生车辆的车头严重变形,大灯也碎了。向交警和保险公司报案后,交警判定对方货车负全责。货车所在保险公司对梁先生车辆现场查勘后,给出一个定损价格。看到保险公司定损内容与现场损失并无出入,梁先生先生签名同意。不过,去维修厂维修时,梁先生才发现发动机受损,而保险公司开出的价格远远大于维修的开支。但是已经在对方保险公司理赔认定书上签字,因此梁先生无法变更理赔要求。 业内人士说,车辆在异地出险,如果现场定损估价与事后检查结果不同,情况属实的话,若事故车均在同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公司一般不会抵赖。但是,如果事故是双方各负部分责任,以责任对半为例,或者是车祸对方全部负责任。对于拆解出来的新“损失”,当事车所在保险公司可能会设置各种障碍,这个过程可能会存在不少纠纷。 记者了解到,在本地出险时,对于一些小刮小蹭,不少保险公司采用现场定损,加快理赔速度。不过,一旦异地遭遇不测,对于现场定损估价要多留心。如果对于车子状况拿不准,还是要求到修理厂拆检定损为妥,千万不要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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