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被抢,保险公司拒赔,车主庞先生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7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一案件,车辆当时是否在拉“黑活”成为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 私家车被抢 据原告庞先生称, 2006年7月31日晚上11时,他驾驶着自有捷达车送一个林姓朋友去北京西四环的蓝带俱乐部,返家途中行驶到海淀区四季青桥北侧,有两个人强行上车并持刀将他劫持至僻静处,用事先准备好的刀将其扎伤,劫取了捷达车及现金、手机等物品,经鉴定,被抢捷达车价值66280元。 2006年9月6日,劫持庞先生的罪犯李护军被抓获归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护军犯抢劫罪,同时法院判决李护军赔偿庞先生因伤造成的损失,但对于罪犯李护军给庞先生造成的车辆损失,法院并未处理。 保险公司拒赔 由于庞先生的被抢车辆被犯罪人驾驶至河北省邢台市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毁,无法修复,庞先生想到自己曾在2005年12月为该车购买了车辆盗抢险,因此庞先生向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提出了保险索赔申请,要求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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