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3日在鞍山市内的一个小区内,市民黄某和李某在上班时同时发现自家的车辆被损坏,车主黄某于2006年1月9日为自己的一台本田轿车投保了车损险16万元,第三者责任险10万元,不计免赔险,自燃险和玻璃单独破碎险。保险期限为2006年1月10日至2007年1月9日。在本次事故中造成前风挡破碎。李某2005年12月3日为自家的帕萨特轿车投保了车损险1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和不计免赔险,保险期限为2005年12月5日至2006年12月4日,在本次事故中造成车辆天窗破碎。于是两车主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
1、保险公司经过对现场的查验,对两车的投保情况进行了审核,对两台车做出了如下的理赔意见,对黄某的本田轿车前风挡玻璃赔付全部安装费用1800元,对李某的帕萨特轿车车损1500元做出了拒赔的回复,因为该车当时未保玻璃单独破碎的附加险。两车主对理赔结论均表示不满,因保险公司不能满足其要求,便将此案起诉到地方人民法院。
2、黄某认为自己的本田车是原装进口车,而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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