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辆商业险主险的一种。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车上责任险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一般每个座位保额按1-5万元确定。司机和乘客的投保人数一般不超过保险车辆行驶本的核定座位数。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也是机动车辆保险的附加险之一,是指机动车辆发生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致使该车上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也就是车辆所有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承保的限额以内负责赔偿。 国内保险业务恢复初始,为了保障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及乘员的人身利益。
责任免除
一 下列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查封、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受害人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恶意串通。
二 发生意外事故时,保险车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除非另有约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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