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再度征求意见重点聚焦“高保低赔”
无论新旧车辆,投保时都要按照新车购置价来缴纳保费,而赔付时却只按照车辆实际价值理赔,“高保低赔”一直被视为车险产品中的霸王条款,备受诟病。
在2011年启动的商业车险费率条款改革中,保监会也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约定“车损险投保时按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昨日,记者从保险公司内部获得了保监会不久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首次明确了车辆实际价值的计算方式:在新车购置价中减去折旧金额的同时,也给予了保险公司20%的浮动空间。
现行折旧比例受限车龄越长越吃亏
在商业车险条款中,作为主险的车损险要按照新车价投保,但却以使用后旧车的实际价值理赔,也被车主认为是“高保低赔”的霸王条款。“其实高保低赔的说法并不准确,按照新车购置价格来投保,是因为车辆维修时,都是使用的新配件而非折旧后的配件,但整车发生风险后,必须按照实际价格理赔,这也是保险的理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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