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6年我国就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国务院公布了对车辆强制保险条例的修改决定。
车辆强制保险条例的宗旨在于,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更有效的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必须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动车、驾驶员数量以及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道路交通压力日愈增长,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之一。据公布近年的交通事故次数较往年又有上升,大量机动车在没有任何保障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造成对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极大威胁。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和保障体系,以保护道路通行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
建立机动车车辆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所有在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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