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境内依法到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的车辆、船舶按照规定应依法缴纳车船税,车船税自2007年7月1日开始,为了鼓励广大市民选择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新车船税全文自2012年1月1日起发布并实施,全文中将车船税征收标准与排量挂钩,新的车船税征收减少小排量车的车船税,却增加了大排量车的车船税。
原来的车船税暂行规定中将乘车分为两档征税标准,即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而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然而,新车船税全文中将税目分为7档,税额最低是排量小于或等于1升,税额最高是排量大于4.0升的汽车。最高税额和最低税额之间的差距加大了。对于大部分车主而言,新车船税有所降低或者增幅平稳。对于占比87%的2.0升(含2.0升)以下的乘用车,车船税保持原有的税务金额或者适度降低,对于占比约10%的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的金额幅度略有提高,而对于占比不到3%的2.5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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