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
原来的车船税暂行规定中将乘车分为两档征税标准,即小型客车和微型客车。小型客车是指核定载客人数小于或者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而微型客车是指发动机气缸总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然而,新车船税全文中将税目分为7档,税额最低是排量小于或等于1升,税额最高是排量大于4.0升的汽车。最高税额和最低税额之间的差距加大了。对于大部分车主而言,新车船税有所降低或者增幅平稳。对于占比87%的2.0升(含2.0升)以下的乘用车,车船税保持原有的税务金额或者适度降低,对于占比约10%的2.0升至2.5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的金额幅度略有提高,而对于占比不到3%的2.5升以上的乘用车,车船税的金额幅度则有较大的提高。
车主每年都需要缴纳车船税,新的车船税对目前的车辆交易市场是否有影响么?业内人士认为车船税的影响非常有限,因为,车船税的收取比较滞后,一般是在年末的时候由保险公司代收。并且,对于小排量汽车,新车船税全文中表示每年降低了一两百块钱,但是,这相对于用车成本来说,这笔费用所占的比例很小,影响很小。对于大排量车的用户来说,一年几千块的额外支出也不是很在乎,因此,这次的车船税调整只是表明了一个节能减排的态度,对车辆交易市场的影响还是非常小的。
实际上,这几个月的市场交易情况也显示了小排量车的反应平淡,很多销售顾问表示买车时问到新车船税全文的人还是很少的,消费者更在意的还是车价和油耗,对于大排量的豪车车主,车船税只是九牛一毛,并不太在乎。
2012年1月1日,人们在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举行的新年购车节上选购汽车。当日,新的车船税法正式实施。占汽车总量72%左右的乘用车,按发动机排气量的大小,共划分为7档,每一档都分别规定了税额的幅度。其中,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排量较小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
车船税是新开征的税种吗?
车船税不是新开征的税种,在我国已经征收多年。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原政务院就颁布了《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开征车船使用税,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仍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2006年12月,国务院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对包括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在内的各类纳税人统一征收车船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车船税立法是为适应形势变化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暂行条例进行改革完善并提升税收法律级次,以引导车辆、船舶的生产和消费,体现国家在促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等方面的政策导向。
三、车船税法与暂行条例相比,有哪些变化?
与暂行条例相比,车船税法主要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调整:
(一)扩大征税范围。暂行条例规定,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不需登记的单位内部作业车船不征税。车船税法除对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继续征税外,将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且依法不需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也纳入征收范围。
(二)改革乘用车计税依据。暂行条例对乘用车(微型、小型客车)按辆征收。车船税法采用与车辆在价值上存在着正相关关系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
(三)调整税负结构和税率。一是为更好地发挥车船税的调节功能,体现引导汽车消费和促进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车船税法对乘用车税负,按发动机排气量大小分别作了降低、不变和提高的结构性调整。其中,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87%左右、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降低或维持不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10%左右、排气量为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中等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适当调高;对占现有乘用车总量3%左右、排气量为2.5升以上的较大和大排量乘用车,税额幅度有较大提高。二是为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车船税法对货车、摩托车以及船舶(游艇除外)仍维持原税额幅度不变;对客车(载客9人以上的),税额幅度略作提高;对挂车由原来与货车适用相同税额改为减按货车税额的50%征收。三是将船舶中的游艇单列出来,按长度征税,并将税额幅度确定为每米600元至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