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强制购买的保险。简而言之,只要买了车,就必须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时,车险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赔偿第三者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多出这个限额的部分,要由机动车辆一方承担。
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从名称上就可以看出是商业保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事故,使得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依法本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规定负责赔偿。不同于交强险,车主可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也可自主选择赔偿额度。
目前,车险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被分成了两种情况三个部分。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补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用限额以及2千元财产损失限额;交通事故中被保险车没有责任的,有1.1万元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千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1百元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如果被撞的是机动车,没有人员伤亡,那么最多只能从保险中取出2千元用于修车,不足部分只能由肇事方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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